补偿:劳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的经济补偿问题
发布日期:2020-07-22 16:08:21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面临着是否续签以及用人单位是否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问题。
一、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则需要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进行经济补偿。劳动者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足一年的也补偿一个月工资,不足六个月的则补偿半月工资。
二、如果员工不与单位续签的,则要区分两种情况对待:
(一)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不需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单位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单位需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进行经济补偿。劳动者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足一年的也补偿一个月工资,不足六个月的则补偿半月工资。
参考《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法宸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