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义务帮同事搬家受伤,同事应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日期:2019-08-18 16:10:11
义务帮同事搬家,则义务帮工人与被帮工的同事形成义务帮工关系。义务帮工人在搬家时受伤,被帮工的同事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的这种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只有在证明自己拒绝帮工的情况下,才能主张免责。被帮工人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如发生残疾、死亡等还须赔偿相应费用。如果义务帮工人自已有过错,则被帮工的同事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摘自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