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律网--婚姻家事 生活侵权 劳动工伤

婚姻法律网

选择城市

搜索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台湾
  • 香港
  • 澳门
    banner
    侵权:义务帮同事搬家受伤,同事应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日期:2019-08-18 16:10:11

            义务帮同事搬家,则义务帮工人与被帮工的同事形成义务帮工关系。义务帮工人在搬家时受伤,被帮工的同事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的这种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只有在证明自己拒绝帮工的情况下,才能主张免责。被帮工人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如发生残疾、死亡等还须赔偿相应费用。如果义务帮工人自已有过错,则被帮工的同事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摘自互联网)
    服务流程
     律师团队
     提供服务
    皖ICP备16010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