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律网--婚姻家事 生活侵权 劳动工伤

婚姻法律网

选择城市

搜索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台湾
  • 香港
  • 澳门
    banner
    离婚后由哪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支付多少?

    发布日期:2018-11-16 17:08:32


            抚养费是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通常是父母,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费、教育费等。当父母离婚后,由不能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抚养费,通俗地说就是由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支付。
            抚养费数额并无固定标准,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所在地区生活水平等都可影响抚养费数额多少。一般可以按照如下情形: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参考: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婚姻法律网 hunyinfalv.com  编辑)
    服务流程
     律师团队
     提供服务
    皖ICP备16010199号